美国人如何争夺女人子宫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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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美国最高法院将要对密西西比州的多布斯告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 )一案进行一项世纪性裁决,如果判原告胜诉,美国近一半的州(红州)将会以此为准剥夺妇女堕胎的权利,美国妇女1973年才获得的罗诉韦德堕胎权实际将被推翻。别以为这只是一个和女人有关的问题,这个决定将会使美国人的意识形态进一步分裂,撕裂的两党政治让政府运作无效,延误被疫情破坏的经济恢复,一轮新的分裂内战继续让美国的民主制度滑坡,何时跌落谷底,将再以什么形式回升?不知道。
这不是危言耸听,冰冻三尺非一夜之寒,一百多年来,美国人对控制女性子宫的态度--避孕和堕胎,其实是一只美国社会进步退步的晴雨表,通过什么人要控制,什么人被控制,为什么要控制,我们可以从旁了解美国政治文化拉锯战的生态。
不许避孕—科姆斯托克法Comstock Law
1872年,纽约城里有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叫安东尼.科姆斯托克(Anthony Comstock),他的职业是推销员,每天在街上推销产品,那些灯红酒绿的高级妓院和小街小巷里的站街妓女让他很不受用,认为如果不许女人避孕,这些妓女就可以从街上绝迹。于是,他来到首都华盛顿游说一个禁止避孕的法案。第二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他的提案,这个以他命名的科姆斯托克法,首次将避孕与淫秽联系在一起进入法律条文,将邮购和出售避孕药物和指南定为触犯联邦法律,也可以说是开启了美国人通过立法控制女人子宫的保守运动。
在科姆斯托克法案出台之前,美国女人的避孕和生育并不是一个由政府或者男人感兴趣插手的事情。民间存在各种避孕和堕胎方法,有钱有知识的妇女甚至会自己掌握跟丈夫同房的频率和时间来控制怀孕。除了天主教徒,有钱有识妇女通常都不会生太多孩子 。男人是不管女人如何避孕和怀孕的,至于各州立法限制女人堕胎,针对的是那些没有医疗技术而给女人带来生命危险的民间堕胎,旨在保护女性,和今天的反堕胎运动出发点不一样。随着科姆斯托克法出台,首先是宗教团体发现这是一个道德宣讲的好工具,在各州推动响应,响应最彻底的要属科姆斯托克的出生地康州 --在康州,结婚夫妇使用避孕物也属犯法。
科姆斯托克法通过的几年后,一位叫作玛格丽特.桑格(Margaret Sanger)的女孩在纽约出生,她的母亲因为生育频繁和多次流产,四十出头就去世,母亲的不幸影响了桑格对女性命运的态度,她将为女性的生育权利抗争作为自己的终身使命,完成护士学业后,到纽约下东城区的医院做了四年护士,在那里又见证了劳动妇女因为没有避孕造成的生育和生活之苦,于是,她在1914年创办妇女造反者杂志,喊出 “女人除非有选择作母亲的自我决定权,否则不算是自由人”的口号。她因此被以违反科姆斯托克法的淫秽罪名起诉,为逃避逮捕躲到英国。她1916年回到纽约,在布鲁克林建立了美国第一家计划生育诊所,“ 计划生育(Birth Control)”这个名称就是她所创立的。诊所开张九天她和员工就被逮捕,理由是给妇女提供避孕知识和避孕套,违反了科姆斯托克法。她的官司结局虽然没有推翻该法,但是迫使法庭同意让医生给“有医疗需要的妇女提供避孕指导。”桑格乘胜追击,建立了美国计划生育联盟,也就是今天的美国家庭计划Planned Parenthood的前身。科姆斯托克法终于在1938年被撤除。桑格将毕生精力投入到改善妇女计生处境的工作中,一直活到1965年,看到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夫妻避孕为合法之后才去世。
从避孕到堕胎—百年之后
禁止避孕造成了堕胎人数的增加,而在当时的医疗条件水平下,堕胎是高风险的手术,根据1920年的一个统计,美国当年有15000名妇女死于堕胎。禁止避孕给妇女增加了堕胎的可能和风险,而加强了各州政府为保护妇女健康对堕胎的控制。政府管制堕胎本来是因为一个本末倒置的愚蠢举措和医疗条件低下不健全造成,直到近代医学进步,堕胎手术可以安全地在半个小时内由受过训练的妇科医生完成,改变当年政府禁止堕胎的法令本来应该顺理成章,却又出现了现代的科姆斯托克们制造的另一种新局面。
罗诉韦德(Roe v. Wade)发生时间恰恰是科姆斯托克法诞生的一百年之后。1969年,一位德州21岁的妇女发现自己怀上第三胎,她因为没有能力继续抚养,想堕胎,找到两位女性律师将她用罗的代名告代表德州政府的达拉斯郡检察长韦德,起诉禁止堕胎法侵犯了她的宪法权利。该案到1970年6月17日才判下来,此时罗的婴儿也已经出生两周,并且被人领养,所以虽然联邦德州法庭三位法官一致裁定禁止堕胎是违宪,罗本人堕胎不成,但是给了美国几千万妇女后续五十年带来来掌握堕胎权的机会。
罗诉韦德的上诉到1973年才被美国最高法院受理,那时最高法院的律师专用休息室里连女厕所都没有,因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和出庭律师清一色都是男性。这些男性最高法院法官虽然以7比2的裁决判德州禁止堕胎是违宪,但也同时打了折扣,确认政府有保护胎儿生命和孕妇健康的权利,将孕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胎儿没有母体外生存力(23周)为界限,此时政府不得干涉妇女堕胎权利;第二阶段为保护妇女健康,政府可以对堕胎采取合理的规范;到了第三阶段(胎儿可以在母体外生存),除非孕妇有生命危险,政府可以禁止堕胎。
穷追猛打让妇女无从无处堕胎
不要以为罗诉韦德这个折衷的裁决调和了反堕胎人士的诉求,恰恰相反,从此以后,美国的保守教会和右翼政客将堕胎问题变成了一个道德擂台和选票砝码,堕胎成为衡量政客效忠哪边阵营的尺码。美国的保守政治势力和宗教势力与共和党联手合作,在过去五十年间做了大量的、系列的工作来蚕食和推翻这个法案:
首先从各级司法机构安插保守派法官入手,投入大量资金培养州的保守力量以便用州的堕胎法律条款绕过或者抵消联邦堕胎法,蚕食罗诉韦德。比如不允许使用联邦政府的钱协助妇女堕胎(给下层最需要资助的妇女制造困难),堕胎要有等待期(拖延时间让堕胎合法期过去),堕胎前要孕妇看超声波影像以情动孕妇改变堕胎念头,给提供堕胎的诊所施加各种规定压力让这些医疗机构无法维持生存而放弃堕胎业务(抽掉船板让堕胎法沉船),更组织极端分子到诊所前围堵示威,频频发生威胁和伤害医生护士人员的枪杀和暴力事件(利用宪法保护枪支和言论自由来威胁侵犯妇女和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以致从2011-2016年间,有160家堕胎诊所停业关门,现在美国80%的县郡没有堕胎诊所,有些州全州只有一个地方有堕胎服务,只有12%的医学院教授怀孕第一阶段的堕胎手术。
2021年8月,德州通过了一个恶法,把堕胎禁止期提前到怀孕6周和让普通人可以状告协助堕胎人。说它恶法,因为很多女人不会在6周里知道自己怀孕,月经迟来两周对经期不正常化的人是很普通的情况,加上从怀孕到确认的时间,除非是第4到5周(月经刚来迟几天)就发现怀孕,否则根本连安排堕胎都来不及,尤其是对那些需要开十几个小时寻找堕胎诊所和要请假和找人帮忙带孩子的底层劳动妇女,简直就是断绝她们堕胎的可能性。
随着德州恶法的出台和最高法院占多数的保守派法官没有推翻这个法案,红州纷纷效仿。2022年3月3日晚,佛罗里达州州议会通过了HB5法案,将原来妇女怀孕24周后禁止堕胎的截止期改为15周,哪怕被强奸还是乱伦还是人口贩卖造成的怀孕,一律15周。佛州州长DeSantis说他支持并会签署,让该法案今年7月开始生效。
该法案在州议会经过了一个月的激烈辩论,民主党议员Lauren Book甚至用自己少女时代被人下药强奸的经历来要求不将强奸怀孕也包括进新法案,但是最后以党站队投票23-15通过了15周法案。提出该法案的共和党州议员Kelli Stargel当即说“上帝太好了(God is good)”。
因为德州法案出台之后,大量德州的怀孕妇女到邻州堕胎,密苏里州一位女共和党议员伊丽莎白.科尔曼(Mary Elizabeth Coleman)想出了一个防范女人跨境堕胎的办法,就是让任何人可以起诉外州协助本州妇女堕胎的医生和任何人。
这位科尔曼议员是个有钱人,可以在家生一堆孩子,同时雇用两个保姆来帮忙带孩子,她却要阻止那些时薪不到十块钱没有医疗保险的劳动妇女损失几天工资开车十几个小时到外州自己花几百上千元堕胎,那么她强迫她们把孩子生下来,她会有提案帮她们支付生养孩子的费用吗?想得美。她只会说” Women deserve better than abortion(女人有比堕胎更值得对待的地方)。”
科尔曼,图源:KCUR
她啥意思? 堕胎很堕落?很贱?堕胎的女人都是贱?
南达科塔州州长Kristi Noem 2021年发布行政命令禁止医生通过电话指导刚发现怀孕可以用吃药堕胎的妇女 ,而要孕妇至少三次到诊所与医生见面,每次间隔5天,才可以吃药。因为吃药要在怀孕9周之前完成,如果是停经一开始的第5个星期就立即看医生,接连在三个星期里完成规定程序,仅仅赶得上吃药,如果不是刚停经在第5周发现怀孕,来不及走完吃药的程序,就只能动手术堕胎。那些需要开三到五个小时车才能到有处方药权的医生哪里拿药的妇女,现在要开车到更远的全州唯一的一家诊所去堕胎,排期要一个月,一个十分钟的手术还不能当天做,必须在手术前两天先到诊所与医生见面,如果她的住地离这唯一的诊所要开车十几个小时,她要么就要在当地租酒店住几天,把家中孩子托人照看。
南达科塔州本州没有医生和护士敢做堕胎手术,因为他们害怕反堕胎人士的暴力袭击。该州唯一的这家有堕胎能力的诊所是由家庭计划Planned Parenthood 运营,他们要从外州将医生每周飞来一次,特雇保安在机场和诊所之间接送。以前护士和超生波技师所做的前期准备工作,州立法都要医生亲自完成,还要医生亲口给孕妇宣读州政府制定的问答题。最后要再等72个小时才可以进行手术。
这个州52%需要堕胎的妇女都是仅有或者不到高中教育程度,大多数做没有医疗保险的低收入工作,其中还有家暴等婚姻或者未婚问题。而这位州长为了今年6月的连任选举,还加大码数,要把药物堕胎的看医生次数增加到四次。
堕胎药RU486还在1988年就已经在法国被普及使用,美国FDA于2000年在欧洲各国普遍使用后也批准了医生指导下的使用,目前在60个国家可以合法使用。而德州参议院科鲁士在2020年与19名共和党参议员联名要求FDA停止在美国的使用。理由是保护未出生的婴儿。他们在疫情施虐之际还阻挡了FDA允许医生不到场指导(可通过电话)孕妇使用RU486的许可。
为什么他们要给怀孕妇女和医生设置重重堕胎障碍?
反堕胎人士都有一个堂皇的理由,就是为未出生的生命“维权’。当人们把母亲身体内的一团经过授精而变化的血肉 提升到跟母亲同等地位的一个生命来对待,要将母体置于服从地位,就如将鸡生蛋的过程变成蛋主控鸡的”蛋”权之争,这人的母体连母鸡都不如,因为至少养鸡人懂得没有母鸡便没有蛋,再打口水仗,还是要先保护鸡才有蛋,而美国女人要为不想生的“蛋”付出自己不愿意或者无法承受的代价,就要和宗教权威和党派政治势力博弈,因为对方认为她们没有自身的独立主权,她们是对方权力话语权控制的对象(subject)。
虽然纽约州1970年在堕胎合法化之后一年里,孕妇死亡率下降了45%,说明安全的堕胎可以避免让很多妇女死于非法堕胎的事故;虽然过半的美国妇女在45岁之前都至少堕胎过一次,说明避孕失败的存在依然需要堕胎来避免无法承担的抚养责任,但是反堕胎阵营将堕胎的道德视角转移到未出生的胎儿身上,用“谋杀婴儿”的说法来界定堕胎,一下子就把不想生下孩子的女人推到道德粪坑里面。他们还认为避孕失败的女人可以把孩子生下来交给希望有孩子的家庭收养,而怀孕九个月和生产对孕妇带来的生活压力、风险,尤其是对低收入无法承担养育的人和交出婴儿造成的心理影响,都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
堕胎法律前景
自从德克萨斯州去年通过法案禁止女人怀孕六周后堕胎和任何人可以起诉协助女人堕胎之后,极右保守派和极端宗教组织团体都像打了鸡血针一样欢呼他们的新纪元到来,期望着保守派占多数最高法院法官再给他们推一把力,就可以彻底推翻罗诉韦德,将美国带回到对女人身体的禁锢和管制的中世纪。
那么最高法院里面是怎么回事呢?
让我们先来看看最高法院男性法官对堕胎的态度:
法官汤姆士Thomas 说:我“想知道是什么(宪法)条款保护堕胎,是隐私权吗?“他认为“罗诉韦德有很多错误,最错的地方就是其核心立场-说宪法保护一个妇女打掉胎儿的权利.”
从他这些观点我们可以预测到,他会用这种转移逻辑的办法推翻罗诉韦德。明明辩论的实质是女性的基本权利,但是只要把辩论转移到隐私权,他说宪法里的隐私权跟堕胎无关,就从技术解释文字上给推翻罗诉韦德打开了通道。
大法官罗伯特Roberts 说:“在美国【要堕胎】已经【比很多国家】方便了。“
这是一种避重就轻的辩论手法,事实上,让一个怀孕几个月的妇女开车十几个几十个小时到可以堕胎的州做手术,怎么可以叫”方便?“ 让本来可以在怀孕9周内吃药堕胎的妇女失去吃药的权力而要去走实际走不通的手术堕胎,也是“方便?” 他在2005年法官提名听证的时候,回避直接回答对堕胎法的看法, 但是他后来说宪法历史上没有文字和结构支持堕胎。
法官阿里托Alito质问, “堕胎权是否深深植入美国人民的历史和传统之中?”
如果问“植入美国人民的历史和传统”是反堕胎还是支持堕胎,禁止堕胎一直是传统,本文上面解释了美国历史上各州法律禁止堕胎是为保护妇女的客观原因。要求堕胎权是20世纪妇女获得投票权之后伴随民权平权运动而发生。所以他如果用传统做依据,宪法里是没有保护堕胎权这条款的(罗诉韦德引用的是隐私权),制定宪法的男人当时哪里会有那么超前的观念?当时的女人连投票权都没有。他这个辩论根据是想说尊重传统,反堕胎不是传统,所以不容易推翻。那么奴隶制也是深深植入美国人民的历史和传统呢,也没有写入宪法,难道就不可以推翻?
法官卡瓦纳Kavanaugh 这位川普总统提名的法官,大家恐怕还记得他在提名过程经历了一场严峻的MeToo考验,对他少年时期侵犯女同学的指控并没有影响他对女性堕胎的立场 -- 德州去年立法(S.B.8)禁止怀孕6周的妇女堕胎并且允许任何人对协助堕胎的任何人提出起诉, 该法被告上最高法院,申请阻止该法执行,最高法院多数投票允许该法继续执行,卡瓦纳是多数票之一。
卡瓦纳在成为最高法院法官之前唯一参与过的一次跟堕胎有关的案件,值得在这里提一提,让读者一瞥美国堕胎法律的荒诞之处。案件主角是一个未成年的偷渡者,她在被关进德州的收容所之后发现自己怀孕,要求堕胎。按照联邦的堕胎法律,未成年人堕胎需要法定成年监护人许可陪同方能堕胎,所以德州政府拒绝了她的堕胎要求。经过6个星期的寻找,她仍然找不到她的合法成年监护人,案件来到上诉庭,上诉庭批准了她没有监护人的堕胎要求,而作为上诉庭审判法官之一的卡瓦纳,投的是反对票。他的理由是如果再给该女孩11天时间继续寻找监护人,就没有违反罗诉韦德的“政府不要给当事人增加没有必要的负担”。他用一个很有法理的理由来拒绝让这个女孩堕胎,虽然不人道,却很堂而皇之地掩盖了他的保守派立场。而另外的一位投反对票的法官的反对理由是宪法不适用于偷渡者(那么偷渡者就该把孩子生下来),而卡瓦纳也没有像多数派那样驳斥这条理由。
戈萨奇Gorsuch 这位也是由川普总统提名的法官,他对罗诉韦德的考虑是究竟24周的母体外生存期是否过时了,因为医学的进步,24周之前的胎儿现在可依靠外界机器维生。另外他考虑是否应该以授精成胎为生命起点。
对于他的提问,有一个值得质疑的地方,就是男人可以根据跟女人睡觉的日子算他什么时候射过精,女人却没有办法知道是哪一刻精子跟卵子结合成功。根据他的逻辑,是否以后女人从跟男人上床那一刻起,就失去了堕胎的自主权?因为如果那次男人射精,她怀了孕,他就可以说他制造了一个生命,他有权保护这个生命,所以她不可以堕胎?显然,他是从男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怎么还能指望他考虑女人怀胎九个月是要承受生理和心理压力,甚至生命危险,更别说不能抚养自己的孩子却要被迫生下来送人的那种精神折磨?
上面是最高法院五位保守派男性法官对堕胎的态度,再来看看保守派里唯一的女法官持什么态度。
女法官巴雷特 Barrett。这位由共和党大佬麦肯罗和川普联手在川普下台之前破惯例推进最高法院的女法官,是让反堕胎组织和人士认为可以帮助他们压倒罗诉韦德的最后一根关键稻草。所以她上任先洗白自己,说“ 本法庭不是由一群以党站队的家伙组成。“ 至于她站不站队,马上就和另外的保守派委任的法官一起替德州S.B.8法站了台可以说是不攻自破的谎言。
当她被问及对罗诉韦德的立场,她很巧妙地说,核心”妇女有堕胎权”不会被推翻,但是可以对妇女什么时候可以堕胎设很多限制。换言之,我可以让你堕胎不成,但是我没有说你不能堕胎。她还有一个反对堕胎的理由,就是如今避孕的方法已经很先进,很方便,堕胎不应该成为避孕失败的解决办法,何况还有那么多人想怀孕怀不上,你生下来给别人就是了。她这种说服倒是挺共产主义的,强迫不愿意生孩子的女人把孩子生下来送给别人。
那么,剩下来最高法院只有三位支持罗诉韦德法案的法官,法官布雷耶Breyer已经宣布退休,正在等待参院通过拜登新提名的法官接替他的位置。他是说过,“上百万的美国人认为生命从授精开始,所以堕胎等于让无辜的婴儿死亡;另外上百万的人担心一个禁止堕胎的法律将会把妇女打入没有尊严,剥夺她们平等自由的权利,并且导致那些经济困难的人使用危险和死人的非法堕胎“。
女法官索特玛亚 对一个支持堕胎占少数派的最高法院持非常悲观的态度,她说,“我们这个机构(最高法院)能够从公共舆论制造的‘宪法不过是政治斗争的恶臭‘中存活下来吗?我看不到可能性。”
女法官卡根 Kagan说,罗诉韦德是我们法律的一部分,是妇女在这个国家生存的必要肌理。
说推翻堕胎法是保守势力推翻过去五十年美国其它一系列进步法案的晴雨表,从今年三月份参院司法委员会对最高法院法官提名人杰克森的公听就可以看到迹象。共和党议员从不同的角度来盘查杰克森对“宪法没有提及的(不算数的unenumerated rights)权利”的看法,希望她对堕胎权公开表态。宪法没有明确保护堕胎的条款,将是反堕胎一方要求最高法院裁定的核心争议。虽然自1923年以来,最高法院对很多属于宪法“不算数的权利”都基于“宪法保证的自由权利”而给予了权利,比如避孕权,婚姻选择权,父母教育孩子的自主权,但是如果今次借推翻堕胎权把所有以 “宪法保护的自由” 权利都推翻,保守派就可以推翻1965年批准的避孕权,1967年批准的跨种族(白人与其他种族)通婚权,以及一系列他们认为侵犯了白人权利的法案。田纳西州和印第安纳州的的共和党议员,就公开在听证上要杰克森回答她对这两个法案的看法。
大家都知道这种提名都是以党划线,共和党不会投票支持一个民主党总统提名的非裔女性进入最高法院,他们的提问发言主要是借此机会影响教育他们的选民。就算杰克森法官被通过提名,最高法院的保守派法官依然占多数。因此,无论是6比3还是5比4(如果有一位保守派法官倒戈),罗诉韦德今年夏天被推翻的可能性非常大,美国妇女也就将失去百多年来几代人艰难争取到的一点女性身体自主权。而且这场美国保守派争夺女人子宫控制权的战斗实属 “霸王舞剑,意在沛公” -- 一旦他们确认最高法院的多数法官是站在他们一边,下一步就是推翻过去五十年的其它民权和平权法规,历史倒退是完全可能发生的。